課程考試
一、考試時間
1、學院每年安排三次考試,分別在3月、7月、11月,學院有權(quán)根據(jù)實際情況對考試時間進行調(diào)整。在線考試在集中考試前一個月舉行。具體時間安排屆時見各批次課程考試通知。
2、每次考試課程范圍從覆蓋部分課程變更為覆蓋全部課程,全部開通課程均可預約考試(注:考試預約規(guī)則不變,每人每次最多可預約5門)。
3、小學分課程從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學期限制,從固定學期考試變更為自由預約考試(注:小學分課程不占預約門數(shù)名額),學生從具備預約考試條件之時起可預約任何批次考試,但每人每門課程僅有一次考試機會。
4、實行學期制的課程(如案例教學課程、研究性學習課程和《會計模擬實驗》課程等)按照一年三個學期安排考試,每學期一次??己艘?guī)則和考試方式不變。
二、考試地點
學生需根據(jù)西安教學服務中心安排在指定地點參加考試,也可選擇學院各地所屬服務中心(站)參加考試。學院有權(quán)根據(jù)實際情況調(diào)整考點,學生應服從學院的安排。
三、考試方式
大多數(shù)科目采用筆試、閉卷的方式,少數(shù)科目采用筆試、開卷的方式,小學分科目采用網(wǎng)上提交電子答卷的方式進行。
四、成績評定
1.課程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2.課程成績由平時成績和課程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小學分課程、案例教學課程除外)。
3.學生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時,作弊者和協(xié)同作弊者,均取消考試成績,并在成績登記表中注明“作弊”字樣。處分辦法見《學生手冊》。
4.學生參加重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其考核和管理辦法與一般課程相同。
五、考試預約
1.課程考試預約一般在考試前1個半月進行,網(wǎng)上自行考試預約,具體事項參見網(wǎng)上或郵件通知。
2.對于新生,必須在第一次課程考試預約前通過《遠程學習指導》的課程考核,否則不能進行考試預約。
3.具備參加課程考試資格的學生,應在學院或服務中心發(fā)布考試通知后,于考試預約期限內(nèi)在網(wǎng)上預約參加考試的課程。每次考試最多可預約五門課程。
4.預約截止后不準退考。預約后如不參加考試,學院將按缺考處理。
5.在學習期限內(nèi),每門課程最多可以預約三次考試。考試未通過或通過但對成績不滿意者,可再次預約考試。
6.考生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異地參加考試(以下簡稱“轉(zhuǎn)考”),進行網(wǎng)上考試預約時,選擇所要轉(zhuǎn)考的考點。考試時必須攜帶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若學生證丟失或正在辦理中,則必須到所屬服務中心開具《學生身份證明》,持此證明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成績復查
為滿足學生對課程考試成績復查的要求,規(guī)范課程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學院特制定本規(guī)定。
1.課程考試成績復查辦法
(1)申請復查成績的考生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nèi),到教學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課程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復查表中信息可從個性化學習空間中課程考試欄目下的成績復查功能中查詢);
(2)2周后服務中心接到課程考試成績復查結(jié)果后,將結(jié)果反饋給考生;考生也可到服務中心查詢。
2.課程考試成績復查內(nèi)容
(1) 首先核查課程考試成績類別:成績有效、缺考、作弊、替考或其它違紀。
(2) 若課程考試成績有效,則核對卷面實際分數(shù),核分時不涉及評分標準和評判尺度,不重新批閱試卷。
(3) 通過上述核查發(fā)現(xiàn)課程考試成績記錄有誤,學院將及時在考試系統(tǒng)中進行相應修改。